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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院级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5-06 [来源]: [浏览次数]:

河北经贸大学旅游学院

关于申报院级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院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围绕我院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学生培养等主题,开展此次教学立项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本次教学研究项目拟设置2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

经费来源:旅游学院教学改革项目专项经费。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采取个人申报的方式进行,凡在我院从事教学和教学、学生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的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一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项目的负责人。

三、项目评审与立项

(一)项目评审、立项经过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和院领导审批环节,以文件形式确定立项项目。学院根据申报情况和预算总额,最终确定项目的立项数额。

(二)立项题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学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面临突出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研究成果在学院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选题具有较好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深化旅游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3、项目立意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论证充分,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经费预算适当,成员结构合理,前期准备充分,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基本条件。

四、项目管理与结项

(一)正式批准立项的教研项目,其项目申报书即为具有约束力的项目协议,项目承担者须严格按照申报书设计的研究内容开展研究工作,不得随意变更。

(二)成果研究期限:自立项之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成果形式:教研论文,3000字以上。

(四)结项条件:达到如下两项要求,可申请结项:

1、项目研究成果在教学活动中得到实际应用,并取得一定效果。

2、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

(五)结项成果被收录至学院的教研成果论文集。

五、申报时间

2015年5月18日17点前,将申报书一式六份报学科秘书处(211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275220471@qq.com。

联系电话:87656979。

河北经贸大学旅游学院

2015年5月6日

旅游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报表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