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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动态 2012第八期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4-11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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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 游 动 态

2012年第8期(总第二十一期) 2012年5月21日

河北经贸大学旅游学院旅游研究所主办 星期一

本期导读:

l 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

冀政〔2012〕2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尽快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旅游业是我省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随着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我省沿海地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特别是面临工业化、后工业化时期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我省旅游业正在步入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全省旅游业必须以全新的观念来谋划,着力凸显特色、塑造形象,使河北旅游在全国“打出去,叫得响”;以灿烂的文化来提升,充分挖掘文化内涵,打造精品,提升品位;以完善的基础来拓展,真正使游客进得来、住得下、吃得上、转得开、看得好、买得到、走得了;以优质的服务来保障,突出在做大做强做精细上下功夫,使游客留下回味与赞叹;以灵活的机制来运作,充分运用现代的理念、市场的办法发展旅游业,切实把资源和区位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原则。坚持统筹协调,内涵式发展,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坚持重点突破,打造龙头、培育精品,建设海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坚持科技支撑,以工业化、信息化提升实现旅游产业现代化,推动旅游业全面转型升级。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坚持区域合作,利用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带来的同城效应,积极融入和推动构建环京津和沿渤海旅游业发展大格局。坚持惠民富民,发挥旅游综合带动功能,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和谐。坚持科学发展,保护与开发并重,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资源,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布局。统筹全省大局,以实现区域旅游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继续保持环首都、沿渤海等地区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环省会、沿太行山等冀中南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加快构建形成“两环两沿”(环首都、环省会、沿渤海、沿太行山)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

环首都地区,重点围绕打造成为休闲旅游产业带,深入推进承德国际旅游城和保定文化旅游名城建设,突出抓好“两白一城”湿地生态休闲、廊坊商务休闲、张承森林草原生态、崇礼—赤城冰雪温泉、桑洋河谷葡萄酒文化、保定文化休闲等一批旅游产业聚集区建设,着力开发一批集康体、休闲、度假、体验于一体的大型旅游综合体,把围场坝上森林草原建设成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把白沟新城建设成为国家旅游购物基地,把崇礼—赤城建设成为华北地区最大的滑雪运动旅游目的地。

环省会地区,重点围绕打造成为文化旅游产业带,突出把石家庄建设成冀中南中心旅游城市和辐射全省的旅游集散地。以大西柏坡红色旅游区为龙头,整合驼梁—五岳寨、正定古城、苍岩山、赵州桥、嶂石岩以及隆兴寺、柏林寺等周边旅游资源,推动实现有效衔接与一体化发展,加快把环省会地区建设成冀中南热点旅游目的地,形成促进全省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增长极。

沿渤海地区,重点围绕打造成为度假旅游产业带,突出抓好秦皇岛—唐山湾度假旅游区、渤海新区湿地生态旅游基地、昌黎葡萄酒文化、山海关历史文化观光、渤海湾滩涂公园、沧州武术杂技等一批休闲旅游度假区建设,着力构建一批集商务、休闲、度假于一体的大型旅游综合体,把北戴河新区建设成国家旅游度假区,把唐山湾国际旅游岛建设成国家级旅游装备产业示范基地。同时,加强与烟台、青岛、大连等地旅游线路整合,开辟海上客运航线,推动形成海上旅游金三角。

沿太行山地区,重点围绕打造成为生态旅游产业带,突出抓好涞水—易县—涞源旅游区、曲阳—阜平—唐县旅游区、邢台百里太行旅游区、广府古城旅游区、涉县—武安—峰峰旅游区等一批旅游产业聚集区建设,着力把邯郸建设成晋冀鲁豫四省交界区域旅游中心城市和国内文化旅游名城。依托红色文化资源,开发建设一批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红色旅游目的地;结合山水生态资源,强力推进一批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整合山区旅游资源开发,大力实施“旅游扶贫计划”,推动建设一批旅游扶贫试验区,探索形成旅游扶贫开发新模式。

(四)发展目标。加快全省旅游业调结构、转方式步伐,着力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由数量驱动增长向质量驱动增长转变,产品开发由分散向集群转变,空间布局由以内陆型为主向海陆统筹协调发展转变,资源利用由粗放向集约转变,企业经营由小散弱向集团化、连锁化、品牌化转变,实现旅游业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体系转型。到2015年,基本建成旅游规模宏大、产品结构合理、设施配套完善、管理服务优良、市场竞争力强、游客满意度高的旅游强省。旅游业对全省国民经济贡献度明显提升,旅游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提高到7%以上,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旅游业对扩大内需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0%以上;旅游业成为增加就业的重要途径,每年新增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15万人以上;旅游综合带动功能有效释放,进一步拓展相关产业发展空间。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壮大现代休闲产业。依托省内海滨海岛、森林草原、冰雪温泉、湖泊湿地等特色旅游资源,全力打造现代休闲产业体系,推进全省旅游业转型升级。“十二五”期间,强力推进滑雪旅游、温泉旅游、海洋旅游、生态旅游、购物旅游五大现代休闲产业加快发展,形成规模。滑雪旅游,加快发展高山滑雪、越野滑雪和娱乐型滑雪及关联产业,形成集运动、观光、民俗、商品以及娱乐等在内的综合性产业体系。温泉旅游,重点抓好提档升级,加快配套完善相关产业,打造集现代娱乐、康复疗养、休闲度假、民俗风情、会议会展为一体的现代温泉产业体系。海洋旅游,加快海洋公园、高档度假酒店、会议会展、游艇邮轮、沙滩运动等项目开发,形成海滨、海岛和海上相结合的海洋旅游产业体系。生态旅游,着力开发建设山地、森林、草原、沙滩、湖泊等多类型特色旅游基地和生态型度假基地,形成集生态观光、生态体验、科普教育等在内的综合产业体系。购物旅游,大力开展旅游商品的研发、销售与购物旅游基地建设,推进购物旅游产业化发展,将白沟新城、辛集皮革城、清河羊绒基地、正定小商品城、香河家具城打造成国内知名的专项旅游购物基地。

(二)塑造鲜明的河北旅游品牌。依托红色太行、壮美长城、诚义燕赵、神韵京畿、弄潮渤海五大文化品牌,推出全省旅游整体形象标识和宣传口号,推动各设区市特别是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二级旅游品牌,构建形成河北旅游品牌体系。着力打造一批河北旅游目的地品牌,集中力量率先把承德、秦皇岛建设成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把石家庄、保定、张家口、邯郸建设成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着力培育一批河北精品线路品牌,重点推出承德—秦皇岛—唐山、张家口—保定—廊坊、石家庄—邯郸(邢台)—衡水(沧州)等三条旅游环线,近期突出打造承德—秦皇岛—唐山省级精品旅游环线和“两白一城”、环省会周边两条市级精品旅游线路,支持各地策划推出具有各自特点的旅游线路,同时围绕以上线路,抓紧规划完善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配套,形成深受海内外游客喜爱的金牌线路、名牌产品。着力做靓一批河北旅游节庆品牌,策划推出具有全国品牌影响力的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以崇礼滑雪节、张北草原音乐节、承德旅游文化节、廊坊热气球节、吴桥杂技节、沧州武术节、狼牙山登山节、邯郸太极拳运动大会等为重点,突出扶植发展8至10个特色鲜明、影响力强的大型旅游节庆品牌。

(三)深化促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优势,推动旅游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拓展产业外延,培育新型业态。文化旅游,重点引导支持地方建设旅游文化名街、名村、名镇,打造一批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文化旅游创意示范区和文化旅游示范县,形成一批全国知名的文化旅游精品。引导和推动更多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旅游市场,培育一批需求潜力旺、市场影响大、综合效益好的文化旅游品牌企业。红色旅游,全力打造大西柏坡红色旅游区,加快提升白洋淀、狼牙山、冉庄地道战、129师司令部、李大钊纪念馆、董存瑞烈士陵园、晋察冀边区革命纪念馆、前南峪抗日军政大学旧址等国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推动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相结合,建设红色旅游精品体系。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利用农业自然环境、田园景观、农业设施、农业产业、农耕文化等资源要素,打造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区、示范村和示范点(户),推出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业观光园、乡村休闲度假基地。工业旅游,利用省内各个时期的工业遗产遗迹,挖掘工业文化内涵,开发工业旅游特色产品,打造一批工业旅游示范点、聚集区和知名品牌,重点将唐山建设成中国工业旅游名城。积极发展旅游房车、景区电动车、游艇游船、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滑雪装备器材等旅游装备制造业,推进旅游装备制造产业化发展。体育旅游,加快建设以滑雪、漂流、攀岩、游艇、机车运动以及航空体育园区等为重点的休闲运动基地,积极争取国家级或国际性品牌赛事落户我省。会展商务旅游,依托省内会展中心、博物馆、体育馆、展览中心等设施,积极引进承办各种会议、展览及商务活动,加快培育有竞争优势的会展品牌,争取国家级或国际性主题论坛永久落地。

(四)壮大提升旅游企业整体实力。着力解决旅游企业“小、弱、散、差”问题,突出做大做强骨干旅游企业,推动实现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发展,力争一批有实力、有影响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进入全国百强行列。“十二五”期间,整合全省优质旅游资源,加快组建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省级旅游集团,培育涵盖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航母”;大力引进战略投资商和海内外知名旅游企业落户我省,推动实现与省内旅游企业联营重组;以省内航空、交通、能源、文化、地产、食品等大型企业转型为契机,推进实现与旅游的融合协作和一体化发展,重点培育一批以旅游为新经营领域的旅游企业集团。积极扶持“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优、小而新”的旅游企业加快发展,推动实现网络化、连锁化经营,培育一批特色化旅游企业品牌。

(五)建立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按照“线路统筹”的原则,完善旅游城镇、旅游景区、旅游通道沿线的信息咨询、交通标识、生活服务、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加快建设完善自助旅游服务体系,提升旅游现代化功能。围绕重点旅游线路加快建设以公路、铁路、航空和绿道为支撑的交通通达系统,力争2015年基本建成环首都、环省会、沿海岸线和沿太行山等区域性绿道绿廊,形成旅游环线,构建“快旅慢游、便捷安全、无缝换乘”的旅游立体交通体系。进一步推动实施城镇公交优先战略和延伸战略,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网络化建设,开通城镇至周边旅游景区景点的公交班线,力争“十二五”期间全省所有A级景区实现公交网络全覆盖。中心城区建设和改造要结合城市旅游发展需求,重点加快城镇中央休憩区、休闲社区、特色休闲街区和环城游憩带建设,打造更多集健身、文化、娱乐、社交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休闲载体。

(六)规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以方便游客为目标,全面加强旅游软环境建设,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和导游员管理的若干办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切实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旅游投诉体系、旅游安全和应急处置保障体系,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实现人性化服务。实施旅游标准化示范引导工程,建立健全导游、住宿、餐饮、安全、卫生、环保等旅游重点环节标准,启动建设一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全面开展旅游对标行动,严格实行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导游员动态管理制度,通过标准引领规范推进精细化管理,鼓励旅游企业争创省级服务质量奖。实施“智慧旅游”工程,集中培育建设一批旅游信息化示范区和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形成涵盖住宿、餐饮、购物、娱乐、交通等要素的一体化数字旅游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以信息化推动提升旅游现代化水平。实施“人才强旅”工程,建立健全与旅游强省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和培训体制,以提升能力为突破口,重点统筹旅游行政管理人才队伍、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旅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旅游高技能人才队伍和乡村旅游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七)推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按照“有效保护、科学开发、永续利用”原则,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草原、湖泊湿地、海滨海岛、冰雪温泉等生态脆弱资源,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涉水旅游项目开发要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批。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支持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户和其他旅游经营单位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高效照明改造,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创建低碳景区、绿色环保旅游企业。制定实施旅游企业节能减排标准,旅游、环保部门联合在全省启动开展“双二十”旅游企业节能减排试点。“十二五”期间,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倡导低碳旅游方式,引导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节能环保、保护资源,实现绿色、健康、文明出游。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县级以上政府建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重点用于支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宣传营销、重大旅游产业项目推进、旅游企业做大做强等工作。探索组建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促进资源整合,加快旅游企业发展,提升景区开发建设水平。支持旅游企业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进入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的省内旅游企业,一次性给予100至300万元资金奖励补贴。支持各地制定具体办法,对旅游企业小额贷款给予适当贴息支持。

(二)完善土地供给利用政策。各地要将旅游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农用地转用指标时,对旅游业发展用地予以充分考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投资大、市场前景好的重点旅游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统一管理,优先安排供地。支持旅游企业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荒岛和采矿塌陷区开发旅游项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非耕农用地,在不改变土地农用性质的前提下以合作方式与开发商合作开发旅游项目。研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自主开发旅游项目试点,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三)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获得国家5A级旅游景区,首次获得全国“双百强”旅行社,首次获得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旅游商品给予补助奖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批准开展的公务活动,可按相关规定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食宿、会务等服务。鼓励旅游企业引进、申办、承办各类大型国际展会、重要文化活动、体育赛事以及各类公务和商务活动,对效益突出的,给予资金补助支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积极争取对宾馆饭店用水、用电、用气的政策支持,落实宾馆饭店用水、用电、用气与一般工业企业同价政策。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旅游企业宣传促销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研发费和技术改造费,纳入企业成本(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深入推进中央和省关于扶持小微型企业各项优惠政策在旅游行业中的落实。

(四)创新旅游市场宣传营销。充分用好省内主流媒体,通过开设专栏、增加栏目和频段,加大对河北旅游的公益性宣传。积极运用现代营销理念和技术手段,建立完善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加强与专业旅游媒体和重点门户网站的深度营销合作,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增强宣传覆盖面和穿透力。实行旅游市场促进与游客招徕奖励补助制度,制定出台具体办法,对组织进入我省旅游的大型团队、旅游包机(船)、旅游专列以及举办重点节庆活动给予补助;对推广河北旅游精品线路有贡献的旅行社,按照每年向河北输送和招徕游客量的增长幅度给予奖励;支持省内旅行社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各地旅行商积极营销河北旅游产品并向河北大量输送游客。研究设立“精品线路设计推广奖”和“旅游营销创新奖”,对旅游企业策划推出的河北旅游热门线路和特色新产品给予奖励支持。实施优惠券、联票、年卡等旅游惠民便民措施,组织开展旅游惠民系列活动,推动实行旅游同城化优惠措施。

(五)规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完善旅游项目规划管理与调控机制,出台《全省旅游资源管理办法》,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公布资源目录,凡涉及目录内的旅游资源开发,须征得国土资源、旅游、环保、水利、林业等旅游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开发手续。重要旅游发展规划需提交同级规划委员会研究审定,并与城镇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增强约束力和执行刚性。对滑雪、温泉、水域、空域、森林、草原、岸线等区域稀缺资源或特色优质资源,试行特许经营的办法统一规划、统一开发。

(六)支持旅游业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秦皇岛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出台《支持秦皇岛旅游综合改革工作的意见》,在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标准化建设、全要素管理、低碳旅游、产业聚集区发展以及开放政策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旅游综合改革创造经验。鼓励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实行旅游资源一体化和属地化管理,实现旅游行政管理与资源管理、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有机统一。探索旅游产业聚集区管理体制创新,对聚集区实行一体化管理和开发。加快旅游协会改革步伐,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规定要求把应当由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转移出去,并实现各级各类旅游协会人员和财务关系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脱钩,不断提升协会的发展活力、履职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推进旅游监管体系建设,加强旅游行政综合执法,支持地方在重点旅游景区加强警力配备,维护景区安全。

(七)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旅游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加强旅游理论研究和应用性人才培养,推动旅游学科建设,支持旅游院校设置并完善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的新专业,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提高旅游教育水平。加大农村地区从事休闲旅游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阳光培训、远程教育等多种途径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深化校企合作,鼓励各地成立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型、实用性旅游人才培养基地。全面推行旅游从业准入制度,实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建立健全旅游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加快培育旅游职业经理人市场,形成较为完善的旅游职业职称体系。探索建立吸引国际旅游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包括离退休老专家、老教师等进入旅游行业的弹性用人机制。研究建立规范合理的导游员薪酬制度,实现导游员工资待遇与职级挂钩,把中高级导游员数量和导游员待遇落实情况列为旅游企业评先定级的重要考核指标。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由主要负责同志负责的领导协调机制,组织制定落实更加有利于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旅游业发展环境,形成全社会发展旅游业的强大合力。各级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充实力量、强化职能,发挥整合资源、提升管理、综合推进和重点实施的重要作用,切实推动旅游业发展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全省要树立大旅游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各相关部门立足各自职能,加大支持力度,形成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发展改革部门要推动落实旅游业发展改革、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旅游区域规划编制等重要任务。财税部门要不断改进支持方式,研究落实对旅游业加大投入和实施税收优惠的政策措施。宣传部门要把旅游纳入年度宣传重点,重大境内外宣传活动要增加旅游形象宣传,省内新闻媒体要加大旅游公益性宣传。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快组建成立综合性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要加快编制旅游交通专项规划,建立方便快捷的立体旅游交通网络。金融部门要不断推进旅游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旅游保险体系建设。城建、环保、农业、林业、水利、文化、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体育、气象、文物等部门要在有效保护资源的前提下,积极深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培育新型旅游消费业态。公安、卫生、安监、质监、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卫生防疫、价格和市场秩序的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安监部门要将旅游教育和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全省教育培训计划,鼓励推动带薪休假和修学旅游的发展。旅游部门要加强规划、标准、管理等方面工作,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三)优化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完善旅游业价格政策,探索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旅游定价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依法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职工年休假制度规定,各地要把带薪休假落实情况列入同级文明单位考核,并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保障职工带薪休假权利。财税部门要支持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允许相关费用列入成本核算,并按税法相关规定税前扣除。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行业度假旅游协会,建立度假休闲基地,使旅游成为职工长期享有的权利。教育部门要结合学生素质教育、环保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支持把修学旅游列入大中小学课程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旅游冬令营”、“旅游夏令营”、“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等活动。

(四)加强目标考核和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旅游发展目标考核,把旅游业发展指标纳入各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目标考核体系,把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主编:孙振杰 电子邮箱:tourismtrend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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