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旅游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冀经贸教〔2024〕52号)《河北经贸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和专业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执行学校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
二、推免工作组织管理
1.旅游学院2027年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成员:副书记、副院长、各毕业班辅导员、各系主任
办公室:教务秘书 电话:0311-87656974
地点:旅游学院二楼212办公室
2.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院长
成员: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科研副院长、副教授职称以上各系教师代表
三、推免条件及原则
1.学生自愿申请。申请学生条件需符合《河北经贸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冀经贸教〔2024〕52号)的申报条件要求。
2.名额限定。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按照各专业本科毕业生人数占比统筹分配推荐名额,原则上向国家一流专业、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转型重点建设专业适度倾斜。
3.组织评审。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加分的情况进行现场答辩陈述,并根据综合测评成绩确定拟推免名单。综合测评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专业排名确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次序。
四、推免工作程序
1.公示推免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指导意见,经党政联席会议制定学院的推免工作方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2.学生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北经贸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河北经贸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按要求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于2026年9月2日12:00前提交《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表》中的加分项目的原件、复印件至学院教务办公室212室。
3.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及确定资格名单
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对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加分情况进行综合计算,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认定加分的情况进行现场答辩陈述,并根据综合测评成绩确定拟推免名单,将拟推免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1)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综合测评成绩由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和创新实践能力加分两部分构成,满分500分,其中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占85%,创新实践能力占15%。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累计平均学分绩点×85+创新实践能力加分×15。
(2)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满分为5分,计算公式如下:
1)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已修读课程绩点×课程学分)/∑已修读课程学分。
2)计算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范围为本专业培养方案1-6学期必修课程,若某课程有多个有效成绩,以第一个修读的有效成绩计算。
(3)创新实践能力加分满分为5分,加分项包括: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取得发明专利;参加国际组织实习。具体加分办法依据“河北经贸大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表”(附件1),加分项相关材料认定截止日期均为推免遴选当年8月31日。学术论文原则上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符合条件的学生第二作者与学生第一作者等同计分。
4.公示推免名单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的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学院公告栏公示3日。
5.申诉与报送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学生可带相关证据材料到学院教务办公室申诉,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尽快核实材料,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公示结果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6.后续工作
拟推荐名单报送教务处后,后续跟踪与管理工作将由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推进。
旅游学院
2026年8月
河北经贸大学旅游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附件